奔馳商標由來,你知道嗎?
梅賽德斯-奔馳(Mercedes-Benz),德國汽車品牌,被認為是世界上最高檔汽車品牌之一,其完美的技術水平、過硬的質量標準、推陳出新的創新能力、以及一系列經典轎跑車款式令人稱道。
在國際上,該品牌通常被簡稱為梅賽德斯(Mercedes),而中國內地稱其為“奔馳”(因此,又有梅賽德斯-奔馳一說),臺灣譯為“賓士”,香港譯為“平治”。
自1900年12月22日戴姆勒汽車公司(Daimler-Motoren-Gesellschaft,DMG)向其客戶獻上了世界上第一輛以梅賽德斯(Mercedes)為品牌的轎車開始,奔馳汽車就成為汽車工業的楷模。奔馳商標已成為世界上最著名的汽車品牌標志之一,100多年來,奔馳品牌一直是汽車技術創新的先驅者。
1886年1月29日,兩位德國人卡爾·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獲得世界上第一輛汽車的專利權,標志著世界上第一輛汽車誕生。隨后這一天就被人們稱為汽車誕生日。一百多年過去了,奔馳汽車早已度過了它的百歲壽辰,而在這一百多年來,隨著汽車工業的蓬勃發展,曾涌現出很多的汽車廠家,但最終不過是曇花一現。悠悠百年歲月,也只有奔馳、標致、福特、別克和斯柯達五家車廠經歷歲月洗禮而存活下來 。
1885和1886年,卡爾·本茨(全名為Karl Friedrich Benz,中文名卡爾·弗里德里希·奔馳,簡稱卡爾·奔馳。
由于品牌名中有“奔馳”二字,且梅賽德斯-奔馳中國官網采用“卡爾·奔馳”的譯名,故現多將其譯為“卡爾·本茨”)與戈特利布·戴姆勒制造出了各自的第一輛汽車。
1883年卡爾·奔馳先起爐灶,在曼海姆(Mannheim)建立了奔馳汽車公司
奔馳商標演變
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于1909年為三叉星標志申請專利權,但奔馳則屬于一個圓形徽章。戈特利布·戴姆勒的標志來源于戴姆勒給他妻子的信,他認為他畫在家里房子上的這顆星會為他帶來好運,這顆三叉星還象征著奔馳汽車公司向海陸空三個方向發展。
1909年,戈特利布·戴姆勒先生為了紀念他的車大批量生產,將三叉星內的齒輪圖案改為月桂枝,以示勝利。而標志內的“梅賽德斯”則取自其在奧地利的汽車經銷商埃米爾·耶利內克(Emil Jellinek)美麗女兒的名字。
“梅賽德斯”在西班牙語中有幸運的含義,可惜這位美女于40歲死于不幸的婚姻,以她命名的做法卻不脛而走。
1909年6月,戴姆勒汽車公司申請登記了“三叉星”作為轎車的標志,象征著陸上、水上和空中的機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個圓圈,圓的上方鑲嵌了四個小星,下面有Mercedes(梅賽德斯)字樣。
標志最初是Benz外加月桂枝環繞。1926年,戴姆勒與奔馳合并,星形的標志與奔馳的月桂枝終于合二為一,下有Mercedes-Benz字樣。
后將月桂枝改成圓環,并去掉了Mercedes-Benz的字樣。
隨著這兩家歷史悠久地汽車生產商的合并,廠方再次為商標申請專利權。
此圓環中的星形標志演變成今天的圖案,一直沿用至今,并成為世界最著名的商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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