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標New Balance侵權案:獲取100萬元的賠償
一品標局知識產權網訊,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三家以New Boom品牌制造鞋子的生產商必須支付New Balance150萬美元(約1000萬元)的侵權賠償金和法律費用,這是因為它們侵犯了美國一家運動公司知名的傾斜“N”標識。
【公開資料顯示】
New Boom是美國新百倫體育用品集團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23日申請的第25類商標,目前狀態為駁回復審中,那次注冊由一家福建公司代理。美國新百倫體育用品集團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香港注冊。
【裁決書顯示】
New Boom的三名被告——鄭朝忠、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和博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主觀上具有搭便車的惡意”,“迷惑了很多消費者”,“搶占New Balance運動鞋的市場份額”,“對New Balance商譽的損害極大”。
在本案,法院曾發出禁令,但被告好像沒有遵守,這是主觀惡意的做法。按商標法規定,可以處以3倍以上賠償。150萬美金我覺得有一定道理,同時這應該也是有被告的銷售記錄和賬冊來支持。
【基本案情】
6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Uncle Martian停止使用爭議商標。Uncle Martian需賠償Under Armour200萬元的損失,并銷毀所有侵權產品、發布聲明以消除侵犯行為造成的負面影響。權威球鞋雜志Sole Collector當時表示,這在中國商標侵權案中是一場鮮有的勝利。
今年4月,杭州一所法院裁決,一家制造New Bunren鞋子的公司侵犯了New Balance商標權,需賠償55萬美元。另外,New Balance也在起訴使用New Barlun牌子的制造商。
蘇州中級人民法院4月24日作出初步判決,對五家公司罰款25萬美元,因為它們違反去年9月發布的禁止它們用斜體N標志出售鞋子的命令。
New Balance于2006年12月27日在中國成立了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但實際上,帶有“新百倫”字樣的相關商標在中國足足有近200個。例如廣州新百倫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05年12月09日申請“NEW BOLUNE 新百倫”第18類商標。該公司又于2015年3月31日申請“新百倫”的第25類商標。這兩個商標都成功注冊。
法院的判決不僅僅是New Balance獲得的階段性勝利,對于許多在華受到侵權的品牌而言,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目前,“商標占位”是國內的通用法則,即商標通常被授予首先向政府提交申請的人。正是因為如此,New Balance在華維權困難重重。
在2015年4月,一家中國法院裁決注冊了“新百倫”中文商標的周樂倫勝訴,New Balance需賠償他1400萬美元,周樂倫正是廣州新百倫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后來New Balance提起上訴,罰金降到了500萬元,即約70萬美元。
但如今,形勢發生了變化。我國在2014年通過一項新的商標法,將侵權賠償的最高限額從50萬元提高到了300萬元。
隨著Under Armour和New Balance接連維權成功,且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金,這將成為一個大趨勢。中國山寨品牌的日子會越來越難過,但這并不是一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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