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標共存?
很多人都知道商標侵權,但是對于商標共存就不太清楚了。商標侵權是違法行為,很有可能會被起訴。而商標共存是什么呢?商標侵權和商標共存都有哪些區別呢?一品知識產權小編整理了“商標侵權與商標共存的區別”的相關信息,分享給大家參考!
一、商標侵權和商標共存的區別: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商標共存是指在商業活動中,不同的主體基于商業目的,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或基于商業使用目的被核準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相同法域內同時合法存在。更簡潔一些,即在商業活動中,相抵觸商標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內。
二、商標共存分類
1、善意的商標共存與惡意的商標共存
根據共存的相抵觸商標權利人在共存期間主觀上是否有惡意或不正當競爭之目的,將商標共存分為善意的商標共存和惡意的商標共存。這里的善意和惡意均是指共存關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標權利人主觀上存在不正當目的。善意的商標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觸商標權利人均盡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義務且不具有不正當競爭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間,也指與共存之外的競爭者之間)。
2、注冊商標之間的共存、未注冊商標與注冊商標之間的共存和未注冊商標之間的共存
這樣的劃分是基于共存的客體即商標是否注冊而來的。因為商標注冊與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約定的共存
三、法定的共存
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規定而存在的相抵觸商標共存現象。
特定的共存
這主要是指相抵觸的商標或因特殊原因導致現行法禁止共存有違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觸商標不再對商品來源起主要識別功能或已經附著在其他主要起標示作用的標識之上或消費者不在乎商標的有無,同時也不會增加消費者的搜索成本,這時,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標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沒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
約定的共存
基于協議產生的相抵觸商標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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