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原來是包子
相信“頭條”二字,大家都不會陌生,前幾年幫汪峰上頭條的口號可是喊得格外響亮。2014年1月,楊濤的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頭條”商標注冊申請。
為什么要申請這個?“那一段時間,‘幫汪峰上頭條’的說法比較流行?!?br/> 他解釋說,2013年中秋前后,自己萌生了申請注冊“頭條”的想法,經歷了幾個月的形象設計,他通過代理公司提出申請,為第30類(主要包括日用或貯藏用的植物類食品以及調味作料):茶;盒飯;葉兒粑;粽子;包子;豆漿;豆粉;食用小蘇打;食用堿;食用芳香劑——他的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商品批發與零售、牲畜家禽飼養”等,他申請的“頭條”涉及的也是食品。
當年12月,他申請的“頭條”在《公告》上公告。不過在去年9月,楊濤收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發來的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
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對楊先生申請的“頭條”提出了異議,并請求不予核準注冊。而這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就是今日頭條的企業法人。
這下,今日頭條可是和包子,杠上了!
從北京字節跳動公司提交的異議申請書中可見,楊濤申請的“頭條”與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引證的六個構成近似。
大掌柜注意到,這六個均為字節公司注冊,包括:第11752793號“今日頭條”(第9類)、第11752795“頭條”(第9類)、第13436155號“i頭條”(第9類)、第13563632號“頭條及圖”(第16類)、第13563629號“頭條及圖”(第41類)及第11752794“今日頭條”(第42類),分別申請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19日之間。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局的決定書,這六個分別為第9類“電腦軟件(錄制好的)、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第42類“計算機軟件設計、研究與開發(替他人)”、第41類“組織教育或娛樂競賽、文字出版(廣告宣傳材料除外)”和第16類“印刷出版物、說明書”。
同時,北京字節跳動公司提出,楊濤公司申請注冊的“頭條”系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其申請注冊“頭條”的行為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容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
此外,北京字節跳動公司認為,楊濤公司申請的“頭條”指定使用的“茶、包子”等商品,與北京字節跳動公司作為互聯網企業涉及的消費群體必然存在重合之處,且與“計算機軟件(已錄制)、報紙、教育、計算機軟件設計”等屬于類似商品或服務項目。
楊濤公司則認為自己:不構成近似,應準予注冊
“2013年中秋前后,我都沒聽說過‘今日頭條’這款軟件。”楊濤回憶。2015年11月12日,他的公司通過代理公司提交了“異議答辯”。
在答辯書中,楊濤公司提出,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從未在第30類相同類似商品上使用過“頭條”或與“頭條”近似的,更不具有任何影響力和知名度。另一方面,盡管均包含有“頭條”二字,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既不相同,也不類似,不構成《法》意義上的近似?!啊?、包子’等屬于食品類商品,……與引證使用的第9類、第16類、第41類、第42類等服務具有極大的差別,完全不屬于類似商品。”
楊濤認為:“按照異議人(北京字節跳動公司)的邏輯,如果僅僅因為消費者之間有重合就認定為類似商品的話,那么幾乎所有的商品均可被認定為類似商品。”
經歷了,在等待了7個月后,成都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楊濤收到了來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6月22日作出的決定書:準予其注冊。未來,“頭條”可能不只是存在于互聯網中,還有可能是食品。
“我經營的茶葉品牌,是別人授權給我使用的?!睏顫Q,“頭條”商標申請成功后,他準備用作自己茶葉品牌的開發。
決定書中同時也指出,異議人(北京字節跳動公司)如對決定不服,可向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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