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局:疫情期間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屆滿 無滯納金
3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發布了“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繳納專利年費滯納金相關事宜的說明”,說明強調:考慮未及時繳納是由于疫情造成的障礙而非當事人的自身原因,為減輕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負擔,對于年費繳納期限屆滿的,在當事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產生專利年費的滯納金。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我局發布了第三五零號公告,明確了疫情期間因疫情影響造成權利喪失的救濟程序等。近日,有些當事人提出,其專利年費正處于滯納期,因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無法及時繳納,是否可以免繳疫情期間的滯納金?,F就該問題說明如下:
考慮未及時繳納是由于疫情造成的障礙而非當事人的自身原因,為減輕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負擔,對于年費繳納期限屆滿的,在當事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不產生專利年費的滯納金。
對于已發出“繳費通知書”中的繳費時間涉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的,滯納金的繳納以本說明為準。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 商標查詢
- 版權查詢
便捷鏈接: 商標查詢 商標注冊 版權登記 專利申請 海外商標注冊 商標交易
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國知局:疫情期間專利年費繳納期限屆滿 無滯納金
版權說明:上述為轉載或編者觀點,不代表一品知識產權意見,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