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馬上消金申請“馬上金融”商標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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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日,馬上消費金融申請“馬上金融”商標被駁回一事受到大眾關注。
據了解,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馬上金融”商標,但國家知識產權局以注冊申請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為由,駁回了其申請。而后,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均判馬上消費金融敗訴。
據了解,馬上消費金融成立于2014年,曾位列2019中國服務業(yè)企業(yè)500強榜單第347位。根據其8月發(fā)布的2021年上半年成績單,其總資產達570.17億元,實現凈收入46.25億元,凈利潤4.41億元。6月15日,馬上消費金融曾被銀保監(jiān)會網站通報,因其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告知義務履行不充分,產品定價管理不規(guī)范等七大問題。(文|AI財經社實習生 魏晗 編|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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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中國商標網 - 2021年11月18日馬上消金申請“馬上金融”商標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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