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甘”字遭“廿”字水煙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甘”字水煙系知名品牌,具有較高的市場影響力。然而,市場上卻冒出了外觀幾乎雷同的“廿”字水煙。這是怎么一回事兒?25日,從執法部門了解到,商戶徐某銷售的商標侵權的109包水煙被扣押,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之中。
海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李堡分局數日前接到蘭州泰和煙草有限公司舉報,稱位于李堡鎮包場路的商戶徐某銷售的水煙,侵犯了其所擁有的注冊商標“甘”字專用權。接到舉報后,李堡分局執法人員迅速對該經營戶依法展開調查。
經查,當事人徐某所售的“廿”字水煙,與蘭州泰和煙草有限公司生產的“甘”字水煙,其注冊商標外觀極為相似,僅顏色、字體稍有差異,極易產生混淆并誤導消費者。執法人員查明,當事人徐某銷售的產品,侵犯“甘”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水煙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構成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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