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誠一鍋”還是“老城一鍋”?傻傻分不清楚
“老誠一鍋”、“老城一鍋”,如果不是特別注意,相信大部分人都很難在第一時間分清這兩個稱號之間的區別。日前,根據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稱已受理“‘老誠一鍋’訴餐廳侵犯商標權”一案。
這是怎么一回事?
因認為對方在其餐廳招牌、訂餐卡上使用文字“老城一鍋”,足以造成普通消費者誤認、混淆,老誠一鍋(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將餐廳經營者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各項費用共計10萬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老誠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提出涉案商標“老誠一”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43類餐廳,咖啡館,飯店,酒吧,茶館等商品上。商標已經于2006年6月注冊成功。
老誠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訴稱,自己是“老誠一”文字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人,將該商標用于經營“老誠一鍋”羊蝎子火鍋,同時該商標已經授權給其他130家餐廳用以經營“老誠一鍋”羊蝎子火鍋,該商標產品具有極高的品牌效應,目前在北京以及遼寧、天津、陜西等是余個省市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但是,老誠一鍋在2015年6月卻發現了,北京金谷香閣餐飲中心在沒有取得自己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其餐廳招牌、訂餐卡上使用與自己“老誠一”商標十分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鍋”。其行為足以使消費者造成誤認、混淆。
老誠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認為,北京金谷香閣餐飲中心的行為已經侵犯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各項經濟損失等共計10萬元。
事實上,這并不是老誠一首次因商標侵權起訴“老城一鍋”,早在2009年,老誠一曾先后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將“老城一鍋”和“老鋮一鍋”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認定當時的“老城一鍋”店鋪侵權成立,判決其停止侵權,賠償老誠一2萬余元。而“老鋮一鍋”在開庭時直接表達調解意愿,并最終同老誠一達成調解,被老誠一收購。
在北京,提到羊蝎子火鍋,首先想到的就是“老誠一鍋”、“城一鍋”,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發展前景是引發商標侵權的直接誘因。另一方面,老誠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也注冊了多個“老誠一鍋”商標,而搜索北京金谷香閣餐飲中心,旗下卻沒有一個商標注冊。
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即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品標局提醒:沒有商標的企業一定要趁早注冊商標,同時一定要找專業的平臺注冊,避免商標侵權的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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