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標侵權案給我國企業發展有哪些啟示?
蘋果,一個引領時尚潮流與代表高新科技的代言詞,在近期遇到了ipad商標侵權的麻煩。昨天,此案在廣東省高院二審開庭,雙方圍繞蘋果當時購買商標的中介——英國IP申請發展有限公司與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標轉讓,以及唯冠公司是否受商標轉讓協議的約束兩個焦點進行了舉證和質證。最后,法庭宣布擇日宣判。對此,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表示,一審判決時由于唯冠深圳公司握有“IPAD”商標證而勝訴,然而由于蘋果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新證據,使得終審判決有了懸念。
且不說這件案子誰對誰錯,也不評論到底是深圳唯冠誤告還是蘋果公司侵權。進入21世紀,隨著國際貿易與分工的深入發展,原先依靠資源稟賦與比較優勢進行產品生產已經無法在國際市場上立足,而且單純地依靠勞動力成本等傳統優勢也無法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此時,科技的發展造就了一個新型的企業競爭力,即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體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從事智力創作或創新活動所產生的知識產品所享受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最大的特點就是獨占性(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也正是這種特點,使得知識產權成為了當今社會各企業爭奪的焦點。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對知識產權的界定: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本次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之爭就是商標專用權的歸屬之爭。
商標是品牌的內核,也是無形資產的重要構成要件,它能給企業較長時間內帶來超額利潤,因此,被人們稱為“永動的印鈔機”。蘋果被深圳唯冠科技“咬”,為我國企業提高知識產權意識敲響了警鐘。正如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領導力研究中心研究員秦合舫所說:“(iPad商標侵權案)說明商標權這一類的無形資產具有非常強的以小制大的杠桿效應,這也提醒我國企業在開拓國際市場之時,一定要注意這類‘細節’問題,避免在某一個環節上被別人‘卡’住脖子,或花大代價卻為他人做嫁衣,或被迫付出高昂的代價。”
我國的商標法,與世界大多數國家一樣,采用“注冊先得”的游戲規則。對這一規則不了解或不重視的一些企業,其標志或名號往往慘遭別人搶注,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如上世紀90年代中國家喻戶曉的龍虎牌清涼油,其商標被一家新加坡企業進行全球搶注,導致中國老牌企業產品出口受阻。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網站顯示,美國菲絲博克公司(Facebook,Inc.)已在中國申請注冊了THE Facebook,Facebook,以及可能的音譯中文名稱,臉譜、面書、飛書博、飛思簿、費司布克、菲絲博克等61個不同商標,其中部分已獲得通過。這些商標涵蓋社區網絡、照片分享、軟件、搜索引擎、電子雜志、游戲等7個類別,有趣的是,甚至男女服裝類別也注冊了,足見Facebook對商標保護的重視。業界人士稱,這一舉動幾乎將與Facebook有關的所有潛在商標一網打盡,保證其今后進軍中國市場時,把發生商標搶注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近年來,國內一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且關于高新技術產業的工業園區如中關村等在全國各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將逐漸成為未來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在國內眾多高新技術企業中,關于知識產權的保護卻很少有企業能做到盡善盡美,大部分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相對薄弱。表現在企業的專利、商標申報意識不強,關于知識產權的申報數量較少。盡管很多企業具有較強的研發與創新能力,而且也開發出了一些較為先進的技術與產品,但是這些企業申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數量卻十分有限,而且對于通過專利申請保護知識產權并未表現出強烈的意愿。加之對侵權企業的打擊力度十分有限,維權企業所獲得的賠償額相對過低。如修正藥業和吳太藥業所得到的賠償額均在50萬元以下。這種高投入、低產出的事情是目前高新技術企業所不愿接受的。最后,企業知識產權維權的取證存在較大的困難與障礙。與其他民事糾紛案件比較而言,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具有取證難、舉證難、證據隱蔽性較強以及技術性高等特點,再加上這些證據短暫易失、隱蔽并且不易取得,當事人如果想收集并固定對方侵權的證據非常困難。
對于上述存在的問題,既有國家司法體制的原因,也有政府行政干擾以及企業內部管理的原因,這就需要政府、企業與社會大眾等多方力量的幫助。明確與提高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標準,加大侵權企業的犯罪成本。對此,國家相關部門應該明確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金額,并根據侵權企業給被侵權企業所帶來的損失,來確定賠償成本。對于企業來說,一方面要立足于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工作在整個企業經營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完善企業資深的科學研發體系,加強監督與管理,防止知識產權外泄。此外,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維權工作的人才培養與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維權水平。第三,加強政府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指導,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知識產權對企業的長期發展太重要了。一個企業想要在市場競爭的氛圍中獲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須從獨特性與獨創性出發,憑借其他傳統企業所沒有的創新能力來獲得一定的市場占有率。而知識企業的有效保護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持續性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新成果主要依賴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明確界定了科技成果的權利邊界,并賦予其排他性的獨占權,通過這種方式來促進知識產權的交易或加強高新技術企業之間的技術交流和合作。
iPad商標糾紛案對我國企業的啟發是深刻的。首先,企業的經營之道,應包括對商標的管理與營銷,還應包括對商標求購者背景的深入了解。很多具有巨大潛在價值的商標交易,收購人都是通過幽靈公司來操作,以掩護真正的收購人,從而達到壓價目的。iPad商標被蘋果廉價收購的教訓,實足令人深思。其次,一旦商標權被侵犯,應勇于應訴和起訴。這次蘋果在深圳先發制人訴上法庭,欲強拿下這個爭議中的商標權,假如當事方沒有奮起應訴,積極維權,也就不會有深圳中院的一審勝訴。總之,企業只有以戰略眼光來看待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現代知識產權,才會有美好的前途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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